长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中策“产业问策”活动启航
江门,中国的侨都,祖籍江门的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共400万人,分布全球五大洲,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江门开平碉楼也是世界闻名。6月29日,由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侨都(江门)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峰会在江门成功召开。该活动是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开启“产业问策”活动的首站,也是践行中策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建言献策使命的夯实之举。
本次高端智库峰会的产业论坛环节包括三个主题,分别是“新能源产业发展与专利挑战”、“反垄断与知识产权滥用”和“高科技领域专利许可”,邀请了律所、高校、企业领域的众多知名专家参会,一起为中国新能源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产业发展建言献策,智慧碰撞,可谓高朋满座,共襄盛举。
参加本次产业问策论坛的专家及分享主题
吴迪,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人
演讲主题:新能源快速发展下的知识产权
张勇,华智数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演讲主题:专利导航助力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刘芳,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演讲主题:新能源产业专利保护
许毅,广汽集团法律与合规部主管
演讲主题: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及专利保护
王先林,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演讲主题: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新发展
王进,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演讲主题: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浅析
刘延喜,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演讲主题:从案例看知识产权滥用的竞争法规制
崔国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
演讲主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许可环节选择
冉瑞雪,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演讲主题:全球锂电池行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现状及趋势
郑金,电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技术专家
演讲主题:电力新能源知识产权运营实践分析
吴迪·中创新航科技知识产权部负责人
张勇·华智数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华智数创张勇总经理从“新能源产业与知识产权”、“专利导航看新能源产业”以及“江门市新能源展望”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分享。从专利大数据来看,我国新能源领域的海外专利布局较少,从企业来看,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在世界排名中未进入一线梯队,专利实力与产能实力不相匹配。目前动力电池发展主要是在广东、江苏、安徽三省,近年来,锂电领域专利的增长年均达到30%,专利数据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产业,专利导航能够透析产业链和技术创新方向,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等资源匹配的决策支撑。
刘芳·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创始合伙人
北京同立钧成的刘芳律师给大家介绍了当年闻名全国的加拿大魁北克水电的专利无效案,认为锂电池行业的技术特点就是广袤深邃,指出在2010年那件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中得到了国内顶尖专家的支持和协助,最终实现了专利全面无效的成功,为中国锂电池行业企业的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同时,提醒企业对于自身的创新技术,一定要通过高质量的专利撰写来保护,防止法律上的表达与创新之间的差异,导致最终专利被无效。
许毅·广州汽车集团法律与合规部负责人
广州汽车集团的许毅总监给大家介绍了广汽集团新能源品牌“广汽埃安”的发展历程。广汽埃安是唯一具有完整新能源布局的品牌,即是国内唯一一个从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具有完整系统布局的新能源品牌,2021年销售12.3万辆,2022年目标销售30万辆。目前广汽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放在汽研院,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建立了与业务体系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工作流程,包括新产品开发的知识产权工作流程和围绕专项技术研发的知识产权工作流程。
王先林·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王先林教授谈到,有经营者在明显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指控特定的竞争对手侵权,发警告函,甚至在媒体上公开地宣传,特别是当竞争对手准备上市的时候进行,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从本质上来讲,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是鼓励创新,保护公共利益的。《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附条件批准收购案件的条件分别是:一、坚持FRAND原则;二、对禁令的使用限制;三、禁止搭售行为 ;四、对第三方受让人的约束。
王进·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金诚同达的王进律师与大家分享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行为人明知其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具有实质上的正当性,却以其形式上享有的知识产权为依据,以不正当竞争、妨碍对方正常经营等为目的,对他人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
刘延喜·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刘延喜律师通过一个个典型的案例,给大家介绍了知识产权滥用的司法实践。比如发律师函同时给经销商发函,还在媒体上宣布的属于知识产权滥用;企业将同行生产必须要用的专利技术故意不许可,属于反垄断法意义上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被控侵权人可以专利权滥用为由来抗辩。另外,在维权过程中也不得过度伤害对方的信誉。
崔国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介绍了标准必要专利的最新研究成果,认为专利权人有选择许可的自由,基于终端产品定价差异实行区别定价,通常是合理的;不同环节许可的效率存在差异,法律干预的难度很大,应更多地尊重市场的选择;产业界应更多地关注定价本身,而不是许可的环节。
冉瑞雪·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郑金·电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技术专家
南网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郑金老师从电力新能源知识产权运营实践进行分析,提到了在南网电力运营平台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比如进行专利开放许可的尝试,建立知识产权南网商城,把知识产权运营链条化,落在实处等,非常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