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企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研究报告

2016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规划》提出三项主要任务,设定了四个重大专项和九项重大工程,其中即包括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已有 1700 多家,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明显提高,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已形成。规划指出,要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支撑体系,知识产权嵌入到市场、研发、采购、生产等整个业务过程中,让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到企业的每个环节。对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和能力进行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从中评选出知识产权强企,是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等各层级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知识产权强企的评价指标体系还没有建立,现有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对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的评价,缺乏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全过程的综合评价,更缺乏引领型知识产权强企的客观评定;评价指标以定性评价为主,考虑知识产权产出数量的多,分析投入与产出的效率及知识产权对社会贡献的偏少。因此,建立科学全面、客观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强企评价指标体系,是当前需要认真探究的重要课题。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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