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市场知识产权风险研究

 

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具有多重属性:一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之下,其知识产权立法必然需要重视对权利人的保护,而且这种保护会随着社会进步而近乎无限制的扩张,直接体现为高水平的保护制度。二是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障国家利益,美国必然要求与其产生贸易关系的国家提供与之相当的保护水平,但这种高水平的保护制度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建设和发展。三是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不再单纯的服务于经济,而是具有相当的政治色彩,成为打压新兴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有力工具,制度本身发生了异化。具体而言,当前美国市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风险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层次:一是基于知识产权基本立法发生的专利、商标侵权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侵权诉讼纠纷;二是基于国家安全、贸易公平等特定需求而产生的以“337 调查”、“301 调查”为代表的特殊程序,这类程序自身既有实体规定,也有程序规定,但在一定程度上要与基本的知识产权制度相结合适用。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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