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洞察 | 美国USPTO撤回“Board of Peace”商标申请:政府项目名称能否成为商标资产

 

 

 

2026年7月6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撤回此前为“Board of Peace”项目提交的商标申请,使这一涉及国际政治、政府机构与知识产权边界的争议再次受到关注。该商标的特殊之处在于其申请主体是美国知识产权主管机构本身。围绕“政府推动的公共项目名称是否可以作为商业品牌保护”,此次撤回也引发了关于公共名称、商标权归属以及政府品牌资产管理的新讨论。

事件溯源
 
 

“Board of Peace”(和平委员会)是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所提出的一项国际和平倡议,目标涉及推动冲突调解和地区和平事务。特朗普曾两度担任美国总统,其政策和商业品牌运作长期受到公众瞩目。

本次争议源于该项目名称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据报道,USPTO于去年12月提交“Board of Peace”文字商标以及包含盾牌、地球和月桂图案的标志商标申请,希望提前保护相关名称和视觉标识,避免第三方抢注或恶意注册。USPTO负责人约翰·斯奎尔斯(John Squires)表示,此举旨在防止网络抢注等行为,保护该项目的品牌完整性。

然而,这一做法迅速引发质疑。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民主党首席成员杰米·拉斯金(Jamie Raskin)认为,USPTO作为政府机构直接提交商标申请,可能超出了其通常职责范围,并要求解释申请依据、项目控制主体以及商标未来用途等问题。在相关争议持续发酵后,USPTO最终于2026年7月6日宣布放弃两项申请。

法律焦点
 
 

此次事件的核心问题在于,政府项目名称是否能够成为独立商标资产。

根据美国商标制度,商标保护的基础在于标识能够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申请人通常需要证明其拥有相关标识,并且具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标识的意图。对于企业而言,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服务标识可以通过持续使用积累商业价值;但政府项目名称通常承担公共管理、政策宣传或行政服务功能,其使用目的与商业市场存在差异。

因此,“Board of Peace”申请面临的重要问题包括:谁是该商标真正的权利主体?政府机构是否可以代替项目组织方申请商标?该名称未来是否用于商业服务、教育活动、出版物或其他可识别来源的服务领域?如果缺乏明确使用主体,商标申请可能面临权属基础不足的问题。

此外,该事件还涉及公共名称与私人品牌资产之间的界限。近年来,政治人物、政府项目和社会组织越来越重视名称传播价值,一些具有高度关注度的名称可能产生商业授权、纪念品销售、媒体传播等延伸价值。但如果公共项目名称被纳入私人化品牌运营,也可能引发公共资源商业化的争议。

行业启示
 
 

从“Board of Peace”这一事件可以看出,即使一个名称具有影响力,也并不意味着它能够天然转化为商标资产。对于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以及大型项目运营方而言,在项目启动阶段,应同步明确品牌管理主体、使用范围和知识产权归属,避免后续出现权利主体不清、使用目的不明确等问题。对于企业而言,随着品牌竞争加剧,企业保护对象已经从传统商品名称扩展至项目名称、活动名称、数字平台名称以及具有传播价值的公共概念。类似此前围绕“Twitter”品牌弃用问题产生的商标争议,核心均在于品牌是否仍具备商业识别价值,以及权利人是否仍保持控制。

未来,企业在参与政府合作项目、公益项目或大型社会活动时,应提前规划商标布局,明确申请主体和授权关系,并结合商标、版权、域名及合同安排形成完整保护体系。如何在公共价值与品牌资产之间建立清晰边界,将成为未来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的重要议题。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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